根據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部署,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對本院干警及其家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情況進行了全面清查,清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干警及其家屬違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干警自查主動報告有關情況和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反饋的線索,排查出:紅花崗區檢察院干警(包含離退休人員)及家屬從事經營活動線索共計6條,涉及干警6人(其中離任干警3人)。經甄別認定,屬于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有1人,為自查,適用“自查從寬”政策,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退出處理。
二、干警及其家屬違規參股借貸
經干警自查主動報告有關情況和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反饋的線索,排查出:紅花崗區檢察院干警及家屬參股借貸線索共計5條,涉及干警4人。經甄別認定,未發現違規參股借貸情況。
經向社會發布《關于征集檢察干警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的公告》,沒有收到反映紅花崗區檢察院干警及其家屬存在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情況。通過干警自查、相關部門反饋的數據,現承諾已對收集到的紅花崗區檢察院干警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線索全面核查清理完畢,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