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一、資產情況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明細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預算安排說明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五、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六、項目支出安排情況
七、部分專有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上級人民檢察院、同級黨委工作部署,制定檢察工作目標,完成各項檢察工作任務。
2.依法辦理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案件,實施立案偵查監督、偵查活動監督。
3.依法辦理審查起訴、提起公訴、抗訴案件,對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工作。
4.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實行監督,維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公平公正,維護監管秩序穩定。
5.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控告和刑事申訴,依法處理舉報線索,辦理刑事申訴、國家賠償、司法救助案件。
6.對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7.開展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檢察工作。
8.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
9.負責檢察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對檢察人員進行教育培訓,負責檢察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10.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同地方黨委、上級人民檢察院管理本院檢察人員,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免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11.規劃落實檢察機關財務裝備工作,開展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檢察技術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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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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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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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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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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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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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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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單位類型劃分為行政單位、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財政全額補助事業單位、財政部分補助事業單位)。
三、部門人員構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總編制人數 69人,其中:行政編制 60人、工勤編制9人、事業編制 0 人;實有在職人員 69 人,其中:行政 69 人、事業 0 人(包括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 0人);離退休人員 人,其中:離休 0 人、退休 人。
第二部分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預算安排說明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初部門預算收入總額為 1833.86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1833.86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0 萬元,事業收入 0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 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0 萬元,其他收入0 萬元,上年結轉0 萬元。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部門預算收支總額與2020年相比,減少160.14 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減少 。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收入總額為 1833.86 萬元,較上年減少 160.14 萬元,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減少。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1833.86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100 %,較上年減少 160.14 萬元,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減少;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0 %,較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0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較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0 %,較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事業收入 0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0 %,較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較上年增加(減少)0 萬元,主要原因:......;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0 %,較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0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0 %,較上年增加(減少)0 萬元,主要原因:......;其他收入 0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0 %,較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上年結轉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收入的 0 %,較上年增加(減少)0 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為 1833.86 萬元,較上年減少160.14 萬元(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減少)。其中:基本支出 1479.86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支出的 80 %;項目支出 354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支出的 20 %。
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員經費及用于保障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支出,具體為行政運行支出1091.5萬元,占總支出的100 %;事業運行支出 0萬元,占總支出的 0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71.58萬元,占總支出的 6 %;住房公積金支出0 萬元,占總支出的 0 %;......。項目經費為單位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產生的專項經費支出,具體為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354萬元,占總支出的100 %;信息化建設支出0 萬元,占總支出的0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0 萬元,占總支出的 0 %;......(根據所列實際科目填寫)。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財政撥款總收入(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為 1833.86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1833.86 萬元,占財政撥收入的 100 %;上年結轉0 萬元,占財政撥款總收入的 0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1833.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0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5.97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5.3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0 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 0 %項目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354萬元,信息化建設支出 0 萬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0 萬元。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額與2020年相比,較上年減少160.14 萬元(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減少)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為 1833.86 萬元,較上年減少160.14 萬元(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減少)。其中:基本支出 1479.86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支出的 80 %;項目支出 354 萬元,占2021年部門支出的 20 %。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支出預算總額為 1833.86 萬元,較上年減少160.14 萬元(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減少)其中:人員經費(含公務交通補貼)989.2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的53%;公用經費 384.19 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的 20%。人員經費主要是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及其他交通費用(公務交通補貼),其中:工資福利支出 611.94 萬元,占人員經費的 61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06.38 萬元,占人員經費的 30 %;公務交通補貼 50 萬元,占人員經費的 9 %。公用經費主要是商品和服務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不含公務交通補貼)384.19 萬元,占公用經費的 %;資本性支出 0 萬元,占公用經費的 0 %。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 71.94萬元,較2020年預算數減少 6.5萬元、下降9 %。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過“緊日子”有關要求,加強管理,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公務接待費 0.14 萬元,比上年減少0 萬元,下降 0 %;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比上年減少 0 萬元,下降 0 %;公務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1.8 萬元,比上年減少 29.76萬元,下降0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三公”經費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為3.92 %。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因此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如,存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的部門?梢悦枋鰹椋遵義市**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 萬元,較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主要原因:......。其中:基本支出 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0 %;項目支出 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額的 %。)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因此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人民檢察院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384.19元,較上年減少12.81萬元(主要原因:人員數減少)。機關經費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開支,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差旅費、印刷費、公務車運行及維護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初,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國有資產原值合計 1444.18 萬元,較上年減少157.02萬元。其中:流動資產 438.27萬元,固定資產1512.18 萬元,長期投資 0 萬元,在建工程 0 元,無形資產 0 萬元,其他資產 0萬元。
三、政府采購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共 0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0 萬元,增長(下降)0 %。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共安排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工程類預算共安排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萬元,增長(下降) 0 %;服務類預算共安排 萬元,比上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 %。增減變化的原因是:......。
四、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 0 萬元。
五、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354 萬元,均為項目支出預算。(詳見附件)
六、項目支出安排情況
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項目支出預算為354 萬元,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產生的專項經費支出。
七、部分專有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附件: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