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十二、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十三、2021年度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1)定機構: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屬于行政單位,經費由財政供給。
(2) 定編制: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在職人員編制數合計74人,其中工勤編制10 人,政法專項編制64 人。
(3)定職能:人民檢察院行使下列職權:1、對于叛國家、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規、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2、對于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3、對于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并對偵查機關的立案、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4、對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5、對于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6、對于人民法院已經發生的民事審判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7、對于行政訴訟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內設機構9個,具體是:單位下設辦公室、政治部、綜合業務部、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
本單位沒有下屬事業單位。
三、部門決算單位和人員構成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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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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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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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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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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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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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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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單位類型劃分為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他單位等四類,請對照填列。
(二)部門人員構成
編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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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編實有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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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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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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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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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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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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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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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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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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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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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2563.14萬元,與2020年相比,減少29.62萬元,降低1.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實有在職人員比上年減少,導致財政撥款收入減少。
二、2021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367.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10.38萬元,占89.1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257.3萬元,占10.87%。
三、2021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321.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82.77萬元,占81.09%;項目支出438.94萬元,占18.91%;上繳上級支出 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225.25萬元,與2020年相比,減少46.17萬元,降低2.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實有在職人員比上年減少,導致財政撥款收入減少。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64.4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8.92%。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0.75萬元,增長0.5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經費支出比上年多。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910.52萬元,占92.5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69萬元,占4.3%;衛生健康支出65.2萬元,占3.15%;其中行政運行1471.58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38.9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69.98萬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16.97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4萬元;行政單位醫療32.73元,公務員醫療補助32.47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833.86萬元,支出決算為2064.4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5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479.86萬元,支出決算為1625.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8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經費增加,調整預算數增加。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354萬元,支出決算為438.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3.9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往年結余資金用于檢察裝備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1.58萬元,支出決算為69.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7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減少。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2.59萬元,支出決算為16.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5.1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較多增加,本年度實際發生額較少。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79萬元,支出決算為1.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2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減少。
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33.91萬元,支出決算為32.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5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員變動,人員經費減少。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31.49萬元,支出決算為32.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1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中進行了預算調增。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25.47萬元,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支出。其中:人員經費1313.0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312.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維修(護)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71.8萬元,支出決算為47.06萬元,完成預算的65.5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計劃購買兩臺車輛,實際當年只購買了一臺。與2020年相比,減少18.58萬元,降低28.31%,主要原因是2020年購買了兩臺車輛。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47.0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47.06萬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我院無因公出國(境)費用,對比2020年無變化。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為71.8萬元,支出決算為47.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5.5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計劃購買兩臺車輛,實際當年只購買了一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0年相比,減少18.58萬元,降低28.31%,減少主要原因是2020年購買了兩臺車輛。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25.34萬元,購置公務車1臺,購置原因為單位辦案車輛緊缺,車輛編制數還有空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71萬元,主要用于加油、維修維護費、車輛保險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單位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8輛。
3.公務接待費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
年初預算的0%,決算數、預算數為0萬元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接待,做到無公函不接待。公務接待費與2020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萬元,主要支出內容0;其他國內公務接待費0批次,0人次,支出0萬元,主要內容為0。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0萬元,本單位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對比2020年無變化。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額為0萬元,本單位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對比2020年無變化。
九、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為0萬元,本單位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對比2020年無變化。
(二)2021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為0萬元,本單位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對比2020年無變化。
十、2021年度非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非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額0萬元,其中:事業收入0 萬元,經營收入0 萬元,其他收入0 萬元。非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額0萬元。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12.44萬元,比年初預算減少71.75萬元,降低18.68%,主要原因是單位例行節約,嚴格控制支出。與2020年相比,減少55.87萬元,降低15.17 %,主要原因是單位例行節約,嚴格控制支出。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共有車輛28輛,其中,副部(。┘壖耙陨项I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自評工作,共計2個項目進行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438.94萬元,自評覆蓋率達到100%。
(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
1、中央和省級政法紀檢監察轉移支付資金項目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本部門已完成全部目標任務。項目概況項目為全年預算為490.05萬元,執行數為420.23萬元,完成預算的85.75%。,自評結論為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目標,保障了我院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保障各項辦案所需經費的支出和設備的購買,提高了我院的辦案質量和效率,提升了我院的辦案滿意度,自評得分為92.72分。(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見附表)
2、大案要案備用金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本部門已完成全部目標任務。項目概況項目全年預算為30萬元,執行數為18.71萬元,完成預算的62.37%,自評結論為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目標,保障了我院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保障各項辦案所需經費的支出和設備的購買,提高了我院的辦案質量和效率,提升了我院的辦案滿意度,自評得分為88.58分。(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撥款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取得的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非財政撥款結余:核算單位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級財政撥款結余資金,主要為非財政撥款結余扣除結余分配后滾存的金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分配的情況。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全部執行或未執行,結轉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
(十五)“三公”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十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含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含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十九)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二十)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二十三)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